2019年桐乡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改善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桐人社〔2013〕174号)、《桐乡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员工暂行办法》(桐政发〔2013〕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46名。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市级机关部门、镇街道事业中层副职15名,高层次教育人才2名,高层次卫生人才8名),市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15名,“招商引智”中层副职6名。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2019年桐乡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事业编制中层副职和市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岗位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科生仅限于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或95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双一流”高校目录详见附件2。
2、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4、“招商引智”中层副职岗位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
全日制本科毕业,具有二年及以上“招商引智”工作经验,并担任过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大型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招商、销售中层及以上职务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商引智”中层副职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且报考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或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需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16日。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连同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 txgccrczp@163.com),标题统一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发送成功。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中共桐乡市委组织部和桐乡市人力社保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并向入围考试人员发放考试通知书。入围考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到2:1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招聘。
3、资格复审。
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考试。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报名合格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0倍及以上,增加面谈环节,按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对通过资格初审并前来桐乡参加考试的人员,给予相应的交通补贴。补贴标准:嘉兴市外浙江省内的300元,浙江省外的600元。
5、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6、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7、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予以聘用。
招聘为事业编制中层副职的,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分配;招聘为高层次教育卫生人才的,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以上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三年。
招聘为市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和“招商引智”中层副职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办和市商务局统一分配,签订国有企业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三年。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市财政开支,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事业编制中层副职、高层次教育卫生人才,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标准发放工资;市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和“招商引智”中层副职,本科生基础年薪25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基础年薪30万。对“招商引智”中层副职,设立200万元年度专项考核奖励,根据年度工作绩效发放奖金(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2、职业发展
事业编制中层副职、市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和“招商引智”中层副职,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优秀的列入市优秀年轻干部库培养,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可择优提拔,提拔为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的,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其相关福利待遇按规定执行。
事业编制中层副职和市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聘期满后,表现一般的,参照所在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招商引智”中层副职聘期满后,表现一般的,或工作不再需要的,不再聘用。
事业编制中层副职、市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和“招商引智”中层副职在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发生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予以解聘。
3、其他优惠政策
(1)聘用人员,按照桐乡市人才政策享受相应的补贴。
(2)此次聘用人员将在子女就学、医疗、健康体检、疗休养等方面给予一定便利和优先保障。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咨询电话: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3-88197912
中共桐乡市委组织部 0573-89398803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桐乡市委组织部和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2019年桐乡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计划表.doc
3、2019年桐乡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