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2019年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 招生(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 2019 年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文旅公共〔2019〕9 号),我市2019年将定向招生乡镇文化员3名。现将有关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海宁户籍,文化员专业素质加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成绩在三段线以上,立志为基层公共文化事业服务,并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和专业
定向培养工作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承担,招生专业为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专业代码:650403),我市共招生3名,学制三年,毕业时取得大学专科(高职)学历。
三、招生方式、录取条件与程序
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实行普通高校招生与乡镇文化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编制)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市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
为了使生源条件符合乡镇文化员岗位需求,在高考前,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根据2019年乡镇文化员招生计划安排,面向已参加当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海宁户籍考生进行专业素质测试,测试内容主要为声乐、语言、形体、才艺等四个方面。专业素质测试工作委托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承担,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报考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计划(专业素质测试有关事项详见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发布的《2019年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招生专业素质加试公告》,网址为http://zhaosheng.zj-art.com/)。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5月23日,请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
本次招生安排在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批,按高考文化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一)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素质加试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总成绩达到普通类三段线以上的海宁户籍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填报,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招生院校分发至市文化主管部门。
(二)体检、公示。市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缺额计划按1:1的比例补充提供名单,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对体检合格考生,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全市范围公示3天。
(三)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经征求市人力社保部门意见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合格考生根据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原则依次选择相应专业的定向培养单位,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1份。由市文化主管部门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汇总后报招生院校。
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并抄送市文化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四、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学校设立资助专项,在校期间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减免学费,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学年专项奖学金,所需经费纳入省委宣传部支持学校定向培养的相关资金。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不能按期毕业或不按协议到基层文化单位就业者,退回所获资助经费。
五、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按期毕业后,回签订就业协议的定向培养单位工作,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乡镇文化服务工作期限不得少于5年。
咨询电话: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0573-8728846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3-89232899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0571-87150181、87150116、87150089。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