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中医医院、桐乡市卫生学校赴江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公告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原市卫生计生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公开招聘2019年卫技人员实施办法》(桐卫发〔2018〕167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就桐乡市中医医院、桐乡市卫生学校赴江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3月8日(星期五)9:00~11:00
报名地点:江西省中医院综合大楼26楼第二会议室
二、招聘计划
桐乡市中医医院、桐乡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11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的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应聘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学校除外)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诊断、技术)、儿科学、急诊医学、病理学、麻醉学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凭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到招聘单位摊位处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填写《桐乡市中医医院、桐乡市卫生学校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考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考核(面试)的办法进行。
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初定于3月8日下午在江西中医药大学校区内进行),面试成绩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工作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届时考生可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经桐乡市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商量决定。
咨询电话:0573-89396680
监督电话:0573-89396687
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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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桐乡市中医医院、桐乡市卫生学校赴江西中医药大学招聘卫技人才计划表.docx
2.桐乡市中医医院、桐乡市卫生学校赴江西中医药大学招聘卫技人才报名表.docx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