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新丰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专职网格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村(社区)专职网格员10名,从事新丰镇村(社区)网格管理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要求
1、具有嘉兴市户籍,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已经在辖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聘用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 日-12月24日,8:30—16:3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新丰镇人民政府309办公室,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83022957)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证件照1张、新丰镇村(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已经在辖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聘用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二)初审
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认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三)考试
本次招聘将根据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人数来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如报名人数不超过40人的,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确定人员(如不进行笔试,则直接组织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若直接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在一定范围公示。
(六)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对象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手续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试用期2个月,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待遇按区规定的专职网格员标准。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原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工作由新丰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83028737(非咨询电话,不接受报名咨询)。
新丰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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