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男性,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2000年8月10日—1983年8月10日);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身高1.70米(含)以上;
4.身体健康。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4.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公安辅警薪酬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年人均约为7.5万元至8.2万元(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现场报名地点:嘉兴市南湖区大新路295号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两寸免冠照片一张,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咨询电话:83382672,1373684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