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公开选聘讲解员公告
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是中共嘉兴市委宣传部管理的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于1959年10月成立,是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的宣传、保护、管理机构,属于近现代纪念性专题纪念馆。为应对参观大客流接待需要,经中共嘉兴市委宣传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嘉兴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讲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嘉兴市所属(含五县两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团结同事,勤政廉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1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办理聘用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连同《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949552764@qq.com邮箱。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1日截止,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资格条件)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复审:考试前,将对入围复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复审所需提供以下材料:
(1)《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下载后填写),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仪表、仪态以及知识结构、综合能力、现场讲解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聘岗位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监督与联系
(一)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中共嘉兴市委宣传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网站(http://www.nanhujng.com),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 系 人:徐雪 联系电话:0573-83685855
电子邮箱:949552764@qq.com
监督电话:82521799 82228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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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
2018年7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