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嘉兴市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揭晓,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hrss.gov.cn)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2016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42号)精神以及《2016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规定的比例,嘉兴市级机关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面试前,招录机关将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报考嘉兴市公安局职位和嘉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位的考生,请于5月27日9:00—11:00到嘉兴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1楼大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拟定于5月29日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见通知书。
咨询电话:0573-82711156(嘉兴市公安局),0573-83502500(嘉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请于6月1日8:30—16:00到嘉兴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1楼大厅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及要求
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资格复审表、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正反两面打印,见附件2),黏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于资格复审当天交工作人员。
此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以上和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5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附件:1、2016年嘉兴市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流程图
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