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岗位合同工的公告
南湖区中心医院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岗位合同工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3、护理专业毕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4、有资格证者优先;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报名地点及要求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5月13日(8:3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嘉兴市南湖区中心医院人事科,南湖区新丰镇登云路39号,联系电话:0573-83022845。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填写个人简历一份,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办法
(一)面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统一参加面试,面试由医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三)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医院在院内公示栏中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将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即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等在职人员待遇,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嘉兴市南湖区中心医院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