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荡镇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公告
沈荡镇政府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3名。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工作有热情,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能适应长时间户外及加班工作;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5、年龄:26岁至35岁(1990年4月1日--198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的);
6、学历:高中以上;
7、具有海盐县沈荡镇户籍。
8、部队复退军人、有汽车或摩托车驾驶证、从事过相关工作(保安、市场管理、综合执法)经验的优先,每项可在综合加分中各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集镇管理人员3名。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待遇
1、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由沈荡镇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后将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知报考人员本人。如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综合考核。采用体能测试、面试进行考核。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米跑、引体向上;女子:100米跑、仰卧起坐(要求见附件2)。体能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综合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加分,按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办法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5、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建立劳动关系,按国家规定及我县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递补。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沈荡镇政府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2、录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六、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其他相关材料(退伍军人证、驾驶证)及个人简历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6—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沈荡镇政府三楼。联系电话:8672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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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荡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