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一、学院概况: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南洋学院)是浙江省政府批准的全日制高校,由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和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公司共同出资。凭借上海交大的师资力量和办学经验,培养能运用基础理论,具有外语、计算机能力,掌握专业技术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由上海交通大学的专家、教授直接管理。现任院长及多名教师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办学以来有近百位上海交大教授和专业人士相继来校授课。学院开设了建筑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平面设计、会计电算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工商企业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等14个专业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方向)、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方向)等2个专业方向的全日制高职专业。
在上海交通大学和浙江省、嘉兴市的支持下,南洋学院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嘉兴市人民政府与上海交通大学深化全面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框架协议》将学院的发展列入双方合作的重中之重。南洋学院将迁建升本,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建校址,规划用地580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6.3亿元,2016年暑期正式投入使用。
为将我院建成示范性高职院校,根据学院发展需要,2016年公开招聘下列人员。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将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0573nyctw@163.com,材料原件可在面试环节审核(邮件附件统一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现场报名:可持相关材料直接来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报名(办公楼409室)。
报名截止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6月12日。
报名材料:
1.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将由我院统一安排面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参加面试的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核
考核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组成考察组,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教师,符合优秀人才条件,遵守本校规章制度,并达到相关考核要求,可享受本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待遇(具体面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3-82302357 (郑老师);邮箱:0573nyctw@163.com。
监督电话:0573-82301760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塘汇路839号
邮政编码:31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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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