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嘉兴学院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嘉兴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嘉兴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本次招聘岗位人员工作地点为嘉兴市区,编制类型为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财务管理岗位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 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 要求2016年4月31日前到岗工作。
(二) 岗位及基本要求
招聘部门:计划财务处
招聘岗位:财务管理
基本要求:专业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金融学。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人数:2人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 信息发布平台
1、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zjxu.edu.cn/rsc);
2、嘉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jxrsrc.com)。
招聘过程中有关面试、拟聘用等信息仅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2月22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登录公开招聘系统(http://rsczp.zjxu.edu.cn/)进入公开招聘栏目,填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证件照、应聘审核表、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费用。
3、资格审查:对本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由我校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指定网站发布通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月下旬在嘉兴学院网站公布。
(三) 考试
1、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来参加面试时应携带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
3、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考查应聘者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 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名单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学校将安排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
(五) 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 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嘉兴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3-83642345。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嘉兴学院人事处咨询。
通讯地址: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
咨询电话:0573-83641212 联系人:孙老师、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