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来人、来信、来电向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中心3号楼 联系电话: 0573-87289009)反映,反映时提倡使用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