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嘉善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将组织实施201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4年我县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9名,其中,面向全国重点院校和涉水类专业择优选聘3名(其中涉水类1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6名(其中涉农类3名,城镇化建设类2名、电子商务类1名)。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不设笔试,以面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 选聘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一)择优选聘
职位一:选聘名额为1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职位二:选聘名额为2名,汉语言文学专业或文秘专业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职位一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或往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不限);职位二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国211、985重点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不限)
(二)公开选聘
职位一:选聘名额为2名,农业水利工程专业
职位二:选聘名额为1名,农业区域发展专业
职位三:选聘名额为2名,土木工程专业
职位四:选聘名额为1名,电子商务专业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嘉善生源。
四、选聘程序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 4月25日9:00—5月5日17:00。
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26日—5月6日。
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根据选聘职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在5月5日24: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缴费
时间:4月26日9:00—5月7日12:00。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公开选聘笔试人员须缴纳40元考试费。通过资格初审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4、择优选聘
时间:5月8日—5月30日
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对面谈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谈。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公示后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公开选聘
(1)笔试
时间:6月8日上午9:00—12: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设在嘉兴市区(具体见准考证)。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报考人员在6月3日—7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6月13日对外公布。
(2)资格复审
时间:6月20日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对确定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被复审人员是中共党员的,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被复审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受委托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被复审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时间:6月21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4)体检、考核
时间:7月15日前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经体检、考核后,原则上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选。
(5)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在体检、考核结束后,县组织、人社部门将拟选聘人选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选聘为大学生村官、在拟选聘人选名单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拟选聘人选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递补。
五、有关事项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所在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试用期3个月。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原则上不再续聘。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对不适合在村工作的,可予以劝退。
2、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地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人事档案由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
5、1个聘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6、报考者可登录“嘉善人事人才网”(网址:www.jsrcsc.com)查询相关选聘信息。本公告由中共嘉善县委组织部、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4228120、84124974。
中共嘉善县委组织部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