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民政局编外用工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华市民政局窗口服务编外用工1名,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金华市儿童福利院编外用工1名(综合文字岗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文字工作,文秘或法律专业毕业尤佳;
3.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性别不限,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 年 5月31日~6月9日
联系方式: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579-82469609 ,联系人:程老师;市儿童福利院:联系电话0579-82475076,联系人:金老师。
应聘者通过投递邮箱方式报名,报名须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以照片或PDF形式发送至对应邮箱,邮件请注明本人姓名。(应聘市民政局编外用工岗位的请发送至627007661@qq.com ;应聘市儿童福利院编外用工岗位的请发送至14755095@qq.com。)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采用百分制,并以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分(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1.笔试: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果参加笔试人数低于规定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笔试时间:2023年6 月13日(周二)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金华市社会工作总站5楼(婺城区城东街道青春路270号)。
2.面试:按照笔试得分高低1:3比例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它事项
1.面试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
2.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
3.人员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市级财政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4.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金华市民政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