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金华市教育局因工作需要,决定在金华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
一、选调岗位
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金华市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市本级的报名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其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垂直管理主管部门)同意。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勤政廉洁;
2.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团结协作精神好;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放宽至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下同);
5.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
6.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
7.历年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选调程序
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1日,以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电子邮箱:77989775@qq.com;压缩文件包名称统一格式为:姓名+选调报名。
3.报名材料:①《金华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扫描件;②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金华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若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3人,取消选调。
(三)考试
先笔试后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折算总成绩。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金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以及选调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察。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后,由金华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决定递补的,将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递补。
(六)公示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金华市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对拟选调人选在金华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jinhua.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金华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未尽事宜,由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2469795;监督电话:0579-82465199(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579-82390730(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六、其他
(一)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选调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金华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