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磐安县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我县体育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决定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磐安县体育学校教练2名。
二、招聘条件
(一)运动员属于下列类型之一:
1.曾被浙江省运动队正式招工,在训3年以上,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并经原招工单位审核正式退役,且退役后尚未被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优秀运动员;
2.省队联办运动员代表浙江省参加全运会正式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8 名或个人项目取得前3 名;或参加年度全国一类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3 名或个人项目取得第一名;
3.经浙江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金华市筹办委员会确认加计金牌的运动员。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4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21日。
2.报名地点:浙江省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133号(磐安县文广旅体局体育事业科)。
3.联系电话:0579-84667212。
4.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磐安县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5)浙江省内退役优秀运动员相关材料(正式招工和浙江省内体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役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时请携带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招聘程序
1.招聘按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县文广旅体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根据《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精神和我县体育人才紧缺的实际,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面试由县人社局、县文广旅体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经体检、考察之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办理相应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按照《磐安县2022年面向全国选聘教师公告》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磐安县政府网进行公开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练员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
2.本次招聘邀请纪监部门进行监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磐安县教育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磐安县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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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性 别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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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毕业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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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学历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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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籍 所在地 |
退役前单位 |
退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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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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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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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 工作经历 (高中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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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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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 |
上述内容均真实有效。否则由本人承担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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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单位 意 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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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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