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涉疫数据调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义务;
2.具有浙江省内户籍(以2022年1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2年1月1日);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需求及资格条件
详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以及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工作日):报名人员可以持个人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到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李渔路532号)受立案中心进行报名(分局大门口),联系电话89003686、89003610。
②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以通过添加微信号y584805673或者通过电子邮箱525586208@qq.com发送资料报名。
3截止日期:2022年1月15日17时30分。
2.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现场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相关岗位需要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时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通过微信或者邮箱发送,相关资料证明待审核通过后考试时提供。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测试。
(三)考试测试
1.笔试:考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基础知识。报考人员按通知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合格入围人员参加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成绩折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聘用
根据总分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其他事项
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晋升管理的薪酬制度,根据层级晋升情况以及金华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岗位试用期两个月,两个月后由单位或者个人决定是否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资质,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已签定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
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