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体育教师公告
为发展开发区体育事业,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编制体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体育教师2名(李渔小学、西苑小学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义务教育教师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须同时符合以下经历、任职条件:
1.曾被浙江省优秀运动队正式招工,在训3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29日),并经浙江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审核退役的运动员;
2.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
3.退役后尚未被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具体程序为: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9日0时—2022年1月11日24时。
2.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将所需材料压缩打包,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2021”,并发送至邮箱476080025@qq.com。
3.提交材料: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体育教师报名表》(附件1)及《综合评价评分表》(附件2),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运动成绩证书、正式招工退役相关材料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附件3)。
4.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下一环节,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经商定后再确定是否开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综合评价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形式进行,分别按30分、70分计算。
1.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工作实绩、履历等以量化打分形式进行评分,满分30分。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采用上课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70分,合格分为42分,不合格的不得入围体检、考察环节。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综合评价分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分数。总成绩低于60分者也不得入围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分数高者排名在前)。体检标准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考察标准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考察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择岗、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择岗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择岗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jin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订聘用合同后2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成绩等公示详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jinhua.gov.cn),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七)咨询电话:0579-89156126,监督电话:0579-82372600。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