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金华市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国家机动车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金华市标准化研究院)为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
1名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已取得) |
微生物学、电机与电器、材料科学与工程、流体力学、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
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本专业副高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正高级工程师、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
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2、有志于检验检测事业,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能接受加班; 3、能撰写分析报告、编写各类技术文件; 4、能熟练操作和使用智能生化培养箱、高温蒸汽灭菌器等检测仪器或能熟练操作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电机和电控)、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家用电器等产品以及电磁兼容的测试分析相关检测仪器或熟练操作和使用流量等相关计量标准装置。 |
二、报名时间、地点备注: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金华市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党建办公室(双林南街68号507办公室)。
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597499368@qq.com。
3.报名材料: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及所学的相关专业成绩单或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等进行报名,同时要求提供与本专业相关的检测分析报告、技术文件(如检测操作规程或技术工作报告)、近三年专业论文或研究成果等业绩材料。
三、考试
本次招聘由金华市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考试设最低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考试由业绩评价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业绩评价: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与岗位的匹配程度。
3.总成绩计算:按业绩评价30%+面试70%计算。
业绩评价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人员签订5年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疫情防控
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邹先生、孟女士;
联系电话:0579-89115016
监督电话:0579-82828635
附件:
金华市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