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2年第一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是浙江大学直属的综合性附属医院,是集医教研于一体的省级医院,是浙江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是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主体依托单位。规划床位4300张(一期建成投用1000余张),2014年开业,现有员工21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专家近200人,硕、博导师92人,国家、省部级以上人才11人,国际学术团体副主席1人,国家级学术团体副主委以上13位次,省级副主任委员以上28位次。
黄荷凤院士担任国际医学院首任院长,积极推进浙大四院、国际医学院、国际健康医学研究院“三院一体”共建国际医学中心的新医科模式,开启教育对外开放的新征程。医院作为主体依托单位,在2019年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获A+的优异成绩,进入全国排名前10%序列,连续保持在浙中领先、省内一流、全国优秀行列,是全国最年轻的A+级医院之一,充分彰显了“三院一体”建设下医院高起点、高水平的综合实力。
医院秉承“求是 创新 人文 卓越”核心价值观,致力于管理模式创新,打造省级医院整体下移县域全国样板,优化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坚持“高水平、国际化、特色型”的发展理念,以“建成富有人文特色的高品质医学中心”为愿景,致力发展成为国内一流医院和具有一流特色专科的国际医学中心。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2022年计划公开招聘215人,其中:医疗岗150人,医技岗50人,护理岗1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一般均可报名应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硕士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专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博士要求40周岁及以下”,专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科研能力突出者,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在同类应聘人员中优先考虑。
具体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发布招聘信息。医院在招聘院校网站、招聘会现场、高校就业网站或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关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具体考试时间医院会通过网站、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者。
2.报名。有意者请登录我院招聘网站注册账号并投递简历进行报名,招聘网址:浙大四院官网-“人才招聘网”专栏)
3.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名人员专业方向、医教研业绩、所获荣誉等因素。一般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择优确定考试对象,紧缺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医院网站、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者。
(二)考试考核
本轮招聘考试工作将分批次进行,具体安排详见考试通知。由医院根据实际和岗位要求组织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综合、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面试以开放性交流为主,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算,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或者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结果、招聘计划和调剂办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在我院国际保健中心进行,标准及操作规程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考察中如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调剂和递补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如部分岗位已在公布的信息中列明候补对象,则该对象直接递补。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笔试成绩和调剂志愿,适当调整。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原则上要求为2022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579-89935020,0579-89935019
五、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医院招聘系统(浙大四院官网-“人才招聘网”专栏);
2.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网站;
3.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
浙大四院纪检办公室:0579-89935017。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579-85323637;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