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为金华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位于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志和路1158号。主要承担农业科学技术研究、示范推广及成果转化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身体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3.年龄:1985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生物科学类专业。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30日17:30止,逾期不再受理。(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携带与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反映本人工作业务能力、综合文字能力的佐证材料、本人事业身份的证明(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或聘书、文件等)、原单位同意选调证明及报名条件所需的其它材料,到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志和路1158号金华市农科院行政楼301办公室现场报名。
3.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汇总为压缩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191925715@qq.com。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的考生,参加面试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所需的报名材料原件,并提前一小时到达考场,届时将进行证件核对。
四、选调程序
1.资格初审。报名日期截止后,由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数不得低于公开选调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以及与需求岗位的匹配性等方面进行评议。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视疫情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3.考察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成绩相同,将现场进行加试),按选调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核。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
4.公示。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分别在调出单位和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址http://www.jhnky.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选调手续。拟选调人员应在选调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资格。
拟选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按考试成绩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1.选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
2.本次公开选调由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咨询电话:0579-82050162;监督电话:金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0579-82388212。
3.参加本次选调考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须提前完成本人健康码(浙江省内)的申领,并高度重视交通、食宿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赴考试时应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以接受入场前的健康检查与体温检测。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