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社会工作总站编外用工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华市社会工作总站综合财务岗位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资格证,有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者和从事社会工作者优先。
3. 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性别不限,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 11月15日~11月30日
联系电话:0579-82116011
应聘者通过投递邮箱方式报名,报名须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以照片或PDF形式发送至11682753@qq.com邮箱。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采用百分制,并以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分(若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1. 笔试: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果参加笔试人数低于规定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按照笔试得分高低1:3比例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它事项
1、面试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
2、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
3、人员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市级财政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4、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附件: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金华市社会工作总站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