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经济特产技术推广站编外用工招聘简章
现因工作需要,金华市经济特产技术推广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驾驶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驾驶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4.具有正常履行驾驶员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驾龄5年以上;
6.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应聘人员报考聘任机关和职位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所聘岗位情形的。
三、其他事项
1. 按《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
2. 人员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市级财政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四、联系方式
请联系82165693
金华市经济特产技术推广站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