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临时用工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特招聘临时用工(协议人员)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要求 |
乳腺科辅医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护理学 |
35周岁以下 |
有相关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
消化科辅医 |
1 |
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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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特检 |
1 |
眼视光技术 |
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
2、月薪面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开始,招满即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后山路266号)行政楼7楼708室,电话:0579-89168169。
3.报名方式: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与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证明、相关岗位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并填写报名表。
五、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携带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录用
通过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经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表现符合要求者,凭原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证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