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金华市(含各县<市、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内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具体见下表:
单位 |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备注 |
行政服务中心 |
新闻宣传 |
1名 |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投资促进中心 |
人事党建 |
1名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建人事相关工作经验 |
|
罗埠镇365便民服务中心 |
综合文字 |
1名 |
中国语言文学类、政治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3.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县(市、区)以上所属事业单位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开发区大楼1215办公室(双溪西路620号)。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填写《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面试前需提供原单位同意选调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依据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素质。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取消选调计划。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按照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考察事项包括查阅个人档案、组织谈话等环节,综合考察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入围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动的,综合各方面表现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拟选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可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统一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2.拟选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选调单位要求报到的,或经与选调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选调单位有权不予保留选调资格。
3.本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承担,咨询电话:0579-83183910。
4.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9-89150051。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9日
附件: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