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招聘编外用工简章
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是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有效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9日(下午17:00截止)。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提供资格初审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电子照片)。打包发送到191245496@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报考岗位。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579-82432233。
四、面试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获得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五、组织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六、录用及待遇
单位按《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本岗位聘用人员待遇按财政核定拨款数额发放,年薪约4.3万元(含各类社会保险)。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由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具体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
2021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