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大学生见习人员的公告
经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兰溪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被确定为大学生见习基地。为进一步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毕业生优质锻炼平台,经研究决定设置大学生见习岗位,面向全市招聘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档案管理岗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兰溪市户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志愿服务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及时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4.要求应聘人员有较好计算机操作能力,打字输入测试能达到每分钟50个汉字。
5.岗位待遇按兰溪市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月发放,餐费补贴500元/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日接受报名,法定工作日每天8:30-11:30,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兰溪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详细地址:兰溪市兰江街道丹溪大道55号)。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dennis-hu@qq.com)。
3.报名材料:
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现场报名可到现场填写);
②身份证原、复印件,近期2寸照片2张;
③大学毕业证书。
4.审核录用:
经面试、审核合格后,用人单位与见习大学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享受大学生见习补助政策和用人单位生活补贴。
四、联系方法:
固定电话:0579-88884086邮箱:dennis-hu@qq.com
热忱欢迎各大学生踊跃报名!本公告由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兰溪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