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用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暂行)》(磐人社〔2016〕6号)、《关于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补充规定》(磐人社〔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批,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招用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招用范围: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磐安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严守纪律,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
3.专业要求:计算机类。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悉电脑常用办公软件操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参照编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用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操、体检、考察等环节,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8:30--17:30(非工作时间除外)在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文街道文溪南路120号)610办公室。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以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见附件)。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
(二)面试和实际操作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和实际上机操作,面试和实际操作成绩各占50%,根据面试和实际操作总得分排名。
(三)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已参加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视同本次体检合格。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招用、或在公示前放弃招用资格的,按招用职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须重新进行体检程序)。
(四)公示招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招用人员名单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用的,按招用有关程序办理招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招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招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被招用人员收到招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截止时间到2021年6月25日下午5:30。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9-84666168。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1日
附件: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用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