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兰溪市纪委市监委下属单位兰溪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需求、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需求:本次计划选调3人,其中综合文字岗位1人,专业技术岗位2人。
(二)选调范围: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岗位条件:具体选调岗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详见《兰溪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需求表》(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仍在服务期内或与原单位有另行约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市纪委市监委(党政中心西辅楼)302办公室报名,联系方式:夏亚芬,665622、88899296。
报名人员应征得原单位同意。
(三)资格审查: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选调的岗位人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2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需求。
(四)组织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安排面试)。面试成绩100分。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聘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名额 1:1.5 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对拟选调对象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
附件:
1.兰溪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需求表
2.兰溪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兰溪市纪委市监委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