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正式在编人员公告
根据永康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为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招聘正式在编2021年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永康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在永康的)或具有永康市常住户口医学卫生类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2018—2021年毕业生。
2、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病理诊断、眼视光学专业的2019-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或现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上述专业工作、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面向全国招聘,户籍不限。
3、现在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或永康生源、永康市常住户口,现在外市县二级及以上医院)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专科学历,以及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护士专业技术资格,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由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可报考与专业相对应的技术岗位。
4、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专业对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6、原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自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报考。招聘文件下发后放弃聘用资格者,自招聘文件下发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报考。
7、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口所在地以2021年4月7日为准,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4月7日,非应届生的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须在2021年4月7日前取得,本科学历的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类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资格条件 |
备注 |
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A |
7 |
全日制本科 |
|
护理学A |
5 |
中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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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 |
临床医学B |
6 |
大专 |
招聘成员单位为: 石柱分院、舟山分院 前仓分院、方岩分院、芝英分院、经济开发区分院、西溪分院、龙山分院、东城分院、古山分院 |
药学B |
4 |
大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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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B |
4 |
大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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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B |
3 |
大专 |
||
护理学B |
5 |
中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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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技术B |
2 |
大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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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B |
1 |
大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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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中医院 |
麻醉学C |
2 |
全日制本科、执业医师 |
|
护理学C |
15 |
中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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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中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 |
临床医学D |
3 |
大专 |
招聘成员单位为: 江南分院、城西分院、西城分院、花街分院、象珠分院、唐先分院 |
护理学D |
5 |
中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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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D |
2 |
大专 |
||
预防医学D |
1 |
大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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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D |
2 |
大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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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 |
临床医学E |
21 |
全日制本科或执业医师资格 |
其他单位分别为: 永康市第二人民医院 永康市妇幼保健院 永康市骨科医院 永康医院 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 永康市疾控中心 |
医学影像学E |
5 |
本科(限影像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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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验E |
2 |
本科 |
||
医学检验E |
2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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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技术E |
1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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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学E |
2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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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学E |
1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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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学E |
1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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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E |
14 |
中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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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E |
1 |
本科 |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岗位与专业对口原则。
3、用人单位专业岗位需求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宏观调配相结合的原则。
4、招聘工作接受永康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四、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9时— 4月16日17时。
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唯一指定报名网站),进入网站后点击“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入口”,凭第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请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根据报考岗位要求上传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应届生)、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其他要求证明材料图片,图片为(jpg,jpeg,gif,png)格式。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4月17日9时—4月19日17时。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4月20日9时—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资格初审2021年 4月20日18时结束。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确认缴费
时间:2021年4月21日9时—4月2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财综字〔2018〕21)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5月6日9时—5月8日17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笔试专业共分六类:
①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麻醉学、病理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技术、眼视光学。
②护理学。
③医学检验:含卫生检验、医学检验。
④药学。
⑤中医学: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⑥医学影像学。
所有考生考二门,两门卷面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理论知识成绩×80%+医学基础综合知识成绩×20%,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理论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9日,上午9:00-11:00《专业理论知识》,下午13:30-15:30《医学基础综合知识》,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对象确定:实际参考的考生按笔试专业分成六类,按所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考生先从高分到低分剔除10%(实际参考人数10名及以下2名及以上的剔除1名,11名及以上的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报名人数只有1名的取消招聘计划)。然后分别按各专业招聘岗位计划数1: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对体检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体检通知书。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或聘用文件下发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聘用。聘用文件下发后,不再实行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康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将不予续聘。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永康人才网(http://www.zjykrc.com)、“健康永康”微信公众号上查询笔试成绩、体检通知、体检结果、考察和聘用结果,各事项不再电话通知。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如手机号码是外地的,手机号码前请加“0”,外地考生家庭电话号码请加区号。考生在报名后到正式上班前手机不得关机或停机,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3、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30日前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4、所有拟聘用人员聘用前须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和省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6.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在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社保局、永康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7101401(卫健局)87101350(人力社保局)
监督电话:87102702(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