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金华市科技人才与创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金华市科技人才与创新服务中心为正科级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境外学历的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把握。
二、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科技人才服务岗位。
(二)学历学位: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专业:统计学,同时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相近英语等级证书)。
(四)年龄:30周岁及以下。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规定或约定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金华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3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所需材料至邮箱:892409045@qq.com,联系电话:0579-82050198,联系人:李倬。
报名所需材料:1.报名表(需有本人亲笔签名);2.个人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相近英语等级证书);5.个人健康承诺书(需有本人亲笔签名);6.其它相关材料。
3.资格初审:市科技人才与创新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所需材料内容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或短信回复报名者。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所占比例按笔试50%,面试50%计入总分。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进入考试,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本次招聘。当报名人数少于10人时(含),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统计分析及英语翻译相关专业知识。
2.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入围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时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若具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可通过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 查询考试成绩。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不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其他
1.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招聘单位要求报到的,或经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2.本招聘公告由金华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3.纪检监督电话:0579-82387952。
五、疫情防控
1.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生需持身份证、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浙江省健康码“绿码”、七日内(招聘考试前)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健康码为“非绿码”人员、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返)金人员且未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及有国外旅居史来(返)金人员且未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对考试当日体温异常的,不得参加考试。
2.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全程佩戴口罩。
3.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尽早退场,避免聚集、逗留。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5.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6.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如来自(或途径)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务必提前到金华,为申请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血清、核酸检测,预留充裕时间。因身体健康异常,需“120”转运至定点医疗的转运检查治疗等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但。
附件:
1.报名表
2.个人健康承诺书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