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医院护理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简章
金华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是浙江省首批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金华医院(筹)。
医院位于丹溪东路267号,总投资20亿元,总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按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规划建设,是金华市目前占地面积最大、建筑面积最大的医养大健康综合体。
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护理专业(不含助产)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50名(协议合同护士,在国家政策允许前提下,工资待遇同在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护理(不含助产)岗位50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护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学历及专业要求:护理专业(不含助产)大专及以上学历;
4.定向委培生不列入报考范围;
5.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释。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4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金华市人民医院1号楼5楼护理部(浙江省金华市丹溪东路267号,邮编:321000)。
联系电话:0579-89138551;
3.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金华市人民医院护理部报名,并填写考试报名表(见附件)。
(2)网上报名:网上填写报名表,并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1寸电子免冠照片后上传至邮箱:jhsrmyyhlb@163.com,文件命名:报考单位+岗位+学校+姓名+专业+学历。(网上报名人员须在2021年1月14日前提供报名所须材料原件到护理部进行审核)。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考试形式为笔试(专业知识)、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按40%、30%、30%计入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
2.实践技能和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不足此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的人员。
3.笔试、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上午8点,笔试地点:金华市人民医院4号楼五楼多功能厅。实践技能考试地点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核对象;设置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考生的总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5.考试成绩查询:金华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hhospital.com)。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医院临时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须在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逾期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含心理测试)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http://www.jhhospital.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2.在校期间有违纪处分记录的;
3.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与所聘专业要求相同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的。
八、疫情防控
1.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生需持身份证、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浙江省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对考试当日体温异常的,经现场医务人员排查后,符合参加考试条件,进入备用考场考试。
2.开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的考生,需在领取准考证前主动联系金华市人民医院(联系方式附后),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报告日期需在1月14日后)。
3.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备用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到达考点,在检测、核验正常后快速进入,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5.考试结束后,考生分考场、分批次退场。在各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领下,考生依次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7.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8.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如来自(或途径)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务必提前到金华,为申请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血清、核酸检测,预留充裕时间。因身体健康异常,需“120”转运至定点医疗的转运检查治疗等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但。
联系咨询电话:0579-89138551(护理部);0579-89138553(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579-89138697(纪检监察室)
金华市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