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兰溪市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全国高校带编招聘医学(医药卫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兰溪市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全国高校带编招聘医学(医药卫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7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专业: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非兰溪籍生源的综合素质须排名在校内前50%,兰溪籍生源的综合素质须排名在校内前70%;
3.年龄18-35周岁;
4.服务期不低于5年(不含规培);
5.每位毕业生限报其中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7.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录)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5月31日下午16:30,逾期不接受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打包发送至报考单位,打包文件命名方式及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单位和岗位+联系电话,邮件发送后建议致电报考单位提醒查收(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6:30)。电子邮箱地址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院区 |
兰溪市兰江街道西山路1359号 |
傅卫洁 徐向惠 |
0579-88669908 |
lryrsk@126.com |
兰溪市中医院医共体总院、院区 |
兰溪市兰荫路108号 |
金磊 王婷 |
0579-88901006 |
zjslxszyy@126.com |
兰溪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兰溪市兰江街道三江路139号 |
章亚文 郑晶晶 |
0579-88905557 |
lxsfby@163.com |
2.报名材料(以下材料请按序编号压缩打包发送)
(1)兰溪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扫描件,须有个人承诺签名);
(2)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和在校学习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份证扫描件;
(5)近期免冠1寸电子彩照(文件名: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jpg);
3.资格初审:简章发布之日起至6月1日下午16:30各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由考生自主负责,初审结果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请确保所留联系方式的正确和畅通,因个人原因错失通知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百分制。每报考岗位报名人数低于(含)1:10的直接进入面试;高于1:10的先笔试再面试,笔试、面试各占50%,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视疫情及报名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准考证到各招聘单位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net)通知为准。
(二)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
1.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总分设置最低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成绩低于 60分者,不得聘用。
(三)考试成绩查询:兰溪人才网上查询。
六、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相同的,以学校综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录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须在录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和医学类专业要求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因考生个人填报信息不实等原因影响录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兰溪人才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拟聘用手续(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均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报到通知书中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020年应届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2.2020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规定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
八、优惠政策
1.本次招聘非兰溪籍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报销一次差旅费;
2.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享受兰溪市“聚兰工程”的十条意见及招聘单位内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溪市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兰溪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带编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
兰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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