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金东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及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非应届毕业生应具有相应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康济南街368号水务大楼3楼302室(金东区事业单位联建楼大院内,2号电梯3楼,金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咨询电话:0579-82181001。
2.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近期彩色免冠二寸证件照片2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
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招聘岗位作出综合评价。
(五)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由第三方公司实行劳务派遣。
三、其他事项
1.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
2.应届毕业生在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否则将予以解聘。
3.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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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