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选调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属事业单位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金华分中心B超医师1名。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品行端正,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身体健康;
(六)具体要求:
1、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专业毕业;
2、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医学影像专业);
3、原则上在医疗机构专业从事B超医师岗位工作5周年以上。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本次选调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日起至12月16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验证材料的方式。报名者可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报名表(请同时发送以下2个邮箱:flp@jh.ziq.gov.cn和why@jh.ziq.gov.cn),并于2015年12月16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送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宋濂路1000号)五楼5F01室验证。
(1)《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正面免冠彩照一张、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及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证明材料、职称证明材料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根据公开选调公告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二)专业考试
考试为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主要测试个人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等方面与选调岗位的相适程度。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最新的有关要求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对象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考察如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选调
对拟选调对象在金华市人才网,金华政府门户网站和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核查不影响选调的,根据考察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定选调对象,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
(二)如有异议,可向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第五派驻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0579-81579029。
(三)如有不详之处,可向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工处咨询。联系人:方利萍,汪海英;联系电话:0579—82185059、82185012;联系地点:金华市金东区宋濂路10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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