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统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到市统计局从事政策研究、经济分析、综合文字工作。
一、选调范围
金华市(含县、市、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人数
计划选调1名公务员(一般干部)。
三、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政策研究、经济分析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资格条件: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5年9月30日,下同),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5年及以上。
3.学历、专业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要求: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为选调对象: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市政府主楼4楼410办公室报名。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联系电话:82469050、82469800。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8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资格审查。由市统计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3倍的取消选调计划。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笔试面试。市统计局将对报考人员以适当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各占5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初定2015年10月17日(星期六),笔试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可在金华人才网或金华统计信息网(http://www.jhstats.gov.cn/)查询。
4.体检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调入、调出单位公示7天,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选调条件的,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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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统计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