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公开选用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萧山区范围内公开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计划
本次共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报名比例不足1:2时,按比例核减选用名额。
二、选用范围
萧山区范围内的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三、选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形象良好;要求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文字综合工作经验优先。
4.新录用人员需满3年,原单位工作至少满2年(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无任何违纪行为及处分记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选用: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无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试用期未满的;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用程序
本次选用工作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发布公告:在相关媒体发布选用公告。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二维码下载《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公开选用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传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281254029@qq.com)。邮箱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6月20日下午4点。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用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选用条件者,由选用单位电话通知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参加现场确认的对象,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原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报名表一份(需本人签字,经所在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选用单位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考察
由选用单位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考察人选。最终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用人选。
(五)公示
拟选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属不实的,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报考者需要先取得现编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报名表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82279016。
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