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
根据县委办〔2019〕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淳安县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淳安县千岛湖镇决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要求
此次招聘的是千岛湖镇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数为9名,具体招聘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如下:
序号 |
招聘 职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 要求 |
户籍生源要求 |
性别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社工岗位1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淳安户籍、淳安籍生源 |
不限 |
18周岁-35周岁,即1985年11月30日(含)——2003年11月30日(含) |
本岗位设置为社区党务工作者,只限中共正式党员报考 |
2 |
社工岗位2 |
7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淳安户籍、淳安籍生源 |
不限 |
18周岁-35周岁,即1985年11月30日(含)——2003年11月30日(含) |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研究生还需提供相应学位证书)。
2.已取得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户口在淳安的毕业生(以2021年11月30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需在2021年11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3.特定岗位招考对象以具体要求为准。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需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工作。
4.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
6.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职乡镇(园区)社区工作者报考的,须经所在乡镇(园区)政府书面同意。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经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组织笔试和面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17时止(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00结束),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人民政府四楼416会议室(环湖北路645号)。
3.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限期内选择其他岗位报名。
4.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需要准备的资料说明: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需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半身彩照3张。
(4)报名人员自行从公告中下载打印并填好附件一《淳安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二)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果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考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结论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以及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且均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五年内需考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五、注意事项
1.有关招聘相关公告、考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可查阅“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www.qdh.gov.cn)。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4.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淳安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附件二)的各项要求。
5.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1-64819973
联系人:汪女士
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