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屏门乡“三资”管理中心财务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资”管理中心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
(二)身体健康,作风踏实,爱岗敬业,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财会从业经历。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年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五)村社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作为中心会计招聘人选(村报账员若报名并录用为中心会计则不得再兼任村报账员)。
(六)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一律不予报名。
(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日17:00。
(二)报名方法和地点:报名者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会计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照1张到屏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名(屏门乡人民政府二楼208室)。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由乡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开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章枭,电话:18158537012,政府网699780。
(三)考试。招聘中心会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各计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笔试分数不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占40%,(面试分数不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相关的科室共同组织实施。
(四)体检。根据报考者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考察公示。在考察政审基础上,经乡党委班子集体讨论确定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六)聘用。经考试录用后,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签订用人合同。
三、聘后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年工资待遇按《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待遇和经费预算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