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桐庐县富春江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5名,担负消防救援执勤战备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灭火救援员3人、消防车驾驶员2人。
(二)工作地点:富春江镇专职消防队。
(三)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8天轮休。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条件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4.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岗位,18至35周岁;消防车驾驶员,45周岁(含)以下,有从事灭火救援经验的、表现特别优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消防车驾驶员需持有B2、A1、A2驾驶证,无不良驾驶记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桐庐县富春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面试、体能测试、考察后,择优录取。
四、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退伍(转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拥有B2类以上驾驶证的请提供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2.报名地址:富春江镇综合办306室(富春江镇黄坡岭社区28号);
3.联系人:韩大庆
4.联系电话:0571-58508708,15267071631;
5.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
五、相关事项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富春江镇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富春江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富春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