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医院发展需要,报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此方案在建德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建德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建德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人数 |
年龄上限 |
学历/学位 |
专业 |
户籍 |
其他条件 |
检验师 |
1 |
35周岁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不限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事业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建德市妇保院行政楼3楼人事科)。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月19日(上午8:00-下午17:00)
3.报名资料: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2002年以后取得的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报名需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资料要求:报名者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实,即按医院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5.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部门按照医院招聘要求,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并报院班子会备案。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占40%、面试占6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招聘成绩相同,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察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医院安排的健康体检(费用自理),由人事部门负责收集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通过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卫健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存在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人员聘用
医院人事部门将拟聘用人员考察情况、考试成绩、健康体检及公示情况报告医院党总支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通知聘用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通知发出后10内办理完毕)。
七、聘用人员待遇
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医院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按医院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八、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考生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应关注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未定事宜,由建德市妇幼保健院研究确定。
4.本方案由建德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5.所有招聘工作在建德市妇幼保健院纪检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医院人事和医务科负责组织实施。
报名咨询电话:人事科:0571-58304506
医务科:0571-58304509
建德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