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杭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请于2018年3月16日(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到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501室(老办事服务中心南楼五楼,萧山区迎康路28号)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材料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出具《退役士兵证》;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报考要求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其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就基层工作经历相关情况做如下补充说明:
(1)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
(2) 自谋职业者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谋职业证明。
(3) 务农者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开具的务农证明。
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3月15日17:00前,报考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本人无法参加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者必须携带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签名的代办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所需的所有材料。
3月15日17:00前,若入围面试人员有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传真放弃承诺书至0571-82987177。
咨询电话:0571-82987129
附: 放弃面试资格承诺书模版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