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杭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拟在在杭省、市、区县(市)级机关范围内公开选调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岗位
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研究岗位公务员2名。
市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岗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名。
二、选调条件
1.杭州行政区划内省、市、区县(市)级机关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2.中共党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从事综合文稿起草或政策研究工作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是所在单位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的骨干,区、县(市)或单位主要领导讲话、重要文稿的主要执笔者。
5.主任科员32周岁以下,副主任科员及以下3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7月1日。
6.区、县(市)级及以上机关工作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应具有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7月1日。
7.历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8.户口在杭州城区及所属县(市)。
9.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三、选调方法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择优选调。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12日。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如下:《报名表》(请自行下载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为主起草的重要文稿、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署名文章等扫描件或电子版)。上述相关报名材料请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rsc906@163.com,截止时间为8月12日下午5点。报名事项联系人陈笑笑、许玲,联系电话:85250926、85251740。
3.开考条件。选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选调人数。
(二)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2.通过初审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报名表》(要求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为主起草的重要文稿、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署名文章等扫描件或电子版等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进行现场核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若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没有可递补人员,该岗位可以不选调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组织考察,考察未通过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选调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调用手续。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中共杭州市委政研室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