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窑镇平安巡防大队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平安巡防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巡防队员30名,均为男性。
二、报聘范围、条件、对象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优良。
(二)责任心强,热爱公安工作。
(三)遵守纪律,服从听从指挥。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余杭区户籍人员,年龄20~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8周岁,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以上。有特殊技能的应聘人员(如持有驾驶员A1驾驶证)的可优先录用。
(六)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力均在4.6及以上,身高1.68米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5日至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瓶窑派出所五楼内勤室(506),联系人:钱志良,联系电话:88541672。
3、报名方式:报名时随带户口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员退伍军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由报名者本人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1、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40%和笔试成绩30%及体能(1000米、4X10米、1分钟俯卧撑)成绩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精神执行。
(四)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报名人数二分之一的比例确定录用对象。录用人员接到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和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采用服务外包的形式聘用,由杭州余杭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
余杭区瓶窑镇平安巡防大队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