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长兴县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共青团长兴县委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无不良记录;
2.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长兴籍户口,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6.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长兴县行政中心A座4楼413室。
3. 报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试
⑴笔试
采取理论考试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面试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生总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分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1.被聘人员要求做到服从单位分配,吃苦耐劳,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日常工作和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尽心尽责地完成组织交付的各项工作。
2.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正式聘用后,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共青团长兴县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023227。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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