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长兴县发改委因工作需要,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改革、行政许可岗位编外工作人员各1名。
二、报名条件:
1.综合改革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统计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专业,要求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06日以后出生),建议男性。
2.行政许可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投资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要求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06日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行政中心C座1306室。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考试: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20,即达到20人,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报名人数不足1:20,即未达到20人,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6.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县发改委编外用工相关规定。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045450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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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