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湖州市吴兴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农村建设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湖州市本级(含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度假区)户籍的人员。
2、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
(2)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考,择优聘用。
1、公开报名
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吴兴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湖州市吴兴大道1号行政中心1号楼3楼10322室)。
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通知进入考核测试环节。原则上按不低于招聘人数1:3的比例开考。
3、考核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集中进行面试面谈,测试应试者的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程度及实际工作能力。面试面谈成绩采用100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面谈结束后,根据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
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指标,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是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6、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出现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7、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继续聘用。工资待遇参照吴兴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同等岗位编外人员政策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情况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吴兴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解释。联系电话:0572-2289716
点击下载>>>
湖州市吴兴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