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办公室综合工作人员1名,市场监管科信息化技术工作人员1名。
二、招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长兴本地户口或长兴生源毕业生;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 专业要求:办公室综合工作人员专业要求为: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审计学;市场监管科信息化技术工作人员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类。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长兴县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长兴县公安局治安楼411室)。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考试。
3.考试
如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10及以上,则组织报名人员先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以笔试、面试成绩均50%计考生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岗位报名人数在1:10人以下,则不设笔试环节,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6.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本单位编外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监督电话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572--6011392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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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湖州市长兴县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长兴县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