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将组织实施2018年乡镇(街道、园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经统一招聘,任满2个聘期留村(社区)任职,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包括2011年之前选聘到社区工作和2006年之前各地自行选聘后纳入统一管理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
2.身体健康,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
(三)任职时间计算
任职时间计算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包括聘期内和留村(社区)任职时间,可以累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聘资格: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在考核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4月18日8:30至4月19日17:30
报名地点: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在长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cxhrss.gov.cn/)下载并填写《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附身份证、历年年度考核证明、任职文件、聘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和近三年工作实绩总结(1500字左右),由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时间:4月20日17:30前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报名的大学生村官和所在乡镇(街道、园区)。
(三)考核评价
时间:4月23日前
考核采取面试、实绩考核、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25%、实绩考核占50%、述职测评占25%,总分80分以上合格。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命题,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2.实绩考核。实绩考核总分为100分,根据《湖州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实绩考核办法(试行)》组织实施。
3.民主测评。召开由乡镇(街道、园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村(居)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党员代表和村(居)民代表参加的述职测评会,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由参会的干部群众进行测评打分。
4.研究审议。根据综合成绩和实绩考核情况,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和县人力社保局党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体检公示对象。
(四)体检
时间:4月24日前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公示
时间:4月27日至5月3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长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审批备案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市委组织部备案。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审批意见,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为乡镇(街道、园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须继续留村(社区)工作3年,期间仍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
2.留村(社区)工作3年期满后,原则上须留在乡镇(街道、园区)工作。
3.本公告由中共长兴县委组织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625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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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docx
中共长兴县委组织部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