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财政地税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基层分局协税员岗位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长兴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专业不限;
6.拟安排在基层和平分局,且常要下企业等纳税场所,建议和平地区人员及男性。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公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长兴县开发区中央大道666号,建设商务楼副楼5楼506室(长兴县财政地税局人教科);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电话:0572-6028695;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报名人数未达到6倍的,则直接进入面试,不再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为考试成绩。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笔试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cxhrss.gov.cn/)公布,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该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局人教科负责解释。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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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财政局
长兴县地方税务局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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